关于在全县开展2011“爱心圆梦大学”助学行动的通知
芜县青字﹝2011﹞19号
关于在全县开展2011“爱心圆梦大学”助学行动的通知
各镇、学校、企业、系统、县直机关团组织,县教育局团工委、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团工委,有关单位:
一年一度的高考已结束,为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,继续关心、关注贫困大学新生,帮助他们圆梦大学,团县委决定在全县开展2011“爱心圆梦大学”助学行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名称
芜湖县2011“爱心圆梦大学”助学行动
二、资助对象
2011年被普通高校(二本以上)录取的农村、城镇特困家庭的大学新生。
三、资助标准
3000元/人, 对个人、单位有明确救助意向的捐款,可根据捐方意愿,实行定向资助。
四、活动时间
2010年7月至9月初
五、参与方式
1、根据捐方的实际情况,采取自愿救助形式。可以是一个人、一个家庭、一个单位资助一名或多名贫困学生,也可以是一个党支部、一个团支部、一个集体、几个捐款人结对资助一名贫困学生。
2、原则上县级以上(含县级)青年文明号集体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集体需结对救助一名贫困学生。
六、联系方式
筹集到的捐款,由芜湖团县委代收(联系电话:8912315)。请各单位将捐助款于7月27日前交至指定账户,并将转账凭证及时传真到8811196,届时凭此开具捐赠票据。
账户名全称:芜湖县国库支付中心
账号:34001676008059118118
开户银行:芜湖县建行
备注:团委爱心圆梦助学款
七、工作要求:
1、各镇、学校团组织,县教育局团工委要严格按照资助对象标准,认真做好贫困大学新生的摸底上报工作,并于8月15日前报团县委,逾期视为放弃。
2、企业、县直机关团组织,机械工业开发区团工委,青年文明号集体要及时向领导汇报,采取积极有效措施,做好筹款工作。
3、团县委将根据上报学生情况,酌情确定受助学生,确保捐款落到实处。
附件一:芜湖县2011“爱心圆梦大学”助学行动实施管理细则
附件二:芜湖县2011“爱心圆梦大学”助学行动申请资助表
共青团芜湖县委
2011年7月12日